增加人才储备编制 新疆出台指导性文件促就业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1       17


    对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许多大中专毕业生来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06]36号文件对他们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因为这份文件专门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在县以上教育、卫生、农技部门人员定编的基础上,增加5%的人才储备编制,重点用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据悉,这项政策可招录1万多名大中专毕业生,仅今年一年就可解决2396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据记者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几年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边远艰苦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规定》、《关于全面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多个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性文件"。


  有了这些指导性文件,自治区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制定了配套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广开门路。自治区在增加5%的人才储备编制的同时,还逐年加大选调生的工作力度。从今年开始,每年选调5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工作。自治区人事部门从2001年起,还先后在毕业生中招考录用了4000多名乡镇干部、招考补录了6500名公务员、18000多名基层教师,共有2.85万名毕业生得以在体制内稳定就业。由于有好政策保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仅吸纳了3万多名兵团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同时还安置了2623名地方大中专毕业生。


  除此之外,自治区还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纳入自治区总体就业规划,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了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同时,积极开发基层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岗位技能对接活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引导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以多种形式就业或自主创业。


  自治区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总人数约为32.5万人,目前,通过各种途径已实现就业30.2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