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队伍,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福建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8〕86号),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计划从福建生源的2019年应届本科生中,选拔2名党政类选调生,学校将按照计划名额1:10的比例推荐考试人选,我校计划名额定向招录到19个山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
二、选调条件
1.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2.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 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 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 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要求: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校自律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和副会长、校报(刊)主编和副主编、校记者团长和副团长、校级广播电台台长和副台长、校易班服务中心(工作站)主任和副主任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6.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7. 党政类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侧重选调土建、财政金融、环境生态、交通水利、海洋科学、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等专业的毕业生。
8.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1. 报名和审核:(1)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4日24:00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2)学校根据选调条件及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计划数的1:10比例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后确定。(3)学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并要求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4)考生于2019年1月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5)2019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由学校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
填报志愿:仅限报考19个山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属设区市。其中,沿海生源(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平潭)可选择报考任一山区设区市(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山区生源(三明、南平、龙岩、宁德)仅限报考本设区市(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地市接收名额详见附件1。
19个山区: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
举例说明:如考生为厦门市思明区生源,可报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任一个;如考生为三明市沙县生源,志愿地区应选择三明市。
2. 统一组织考试。2019年1月20日(星期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
根据我省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考生须交报名费10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3. 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生类别、报考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按选调计划数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名单,于2019年3月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
4. 深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于2019年3月至4月,分别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 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人选。
6. 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相关高校对应届毕业生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学校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7. 组织体检。由省委组织部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应届毕业生须准备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用),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8. 决定录用。对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发出选调录用通知,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文件为录用学生办理选调相关手续。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未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选调对象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录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四、录用安排
1. 安排去向。本科生均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应届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须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到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2.分配办法。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选调生名单。党政类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选调生分配方案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实施。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3. 档案接转。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高校按选调通知的具体要求,径寄至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4. 报到事宜。选调生的报到工作,由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应届选调生随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并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与选调生集体谈话。2019年8月1日前,将选调生分配安排到具体工作单位。
5. 初任培训。为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将分别组织党政类、法院类、检察院类选调生进行初任培训。
6. 录用要求。定向招录到19个山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与当地组织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
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8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