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就业难 我省出台多项政策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1       29


     本报讯 2005年我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6.1%,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将超过17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昨日,"2006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在榕召开。会上,省人事厅公布了我省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将采取的多项有力措施。
    
    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超过17万人
    
    据介绍,2005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为15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近10万人。根据有关统计数字,2005年,我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6.1%(其中研究生就业率为94.04%,本科毕业生为89.65%,高职高专毕业生为82.1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1%,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为90.5%(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1%以上,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9%)。
    
    今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将超过17万人,仅高校毕业生就将近12万人,较2005年净增2万人,加上近几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全省约有20万毕业生需要就业。
    
    缓解毕业生就业难 多项政策将出台
    
    面对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我省今年将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
    
    今年我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开始,我省争取每年招募5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同时组织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实现各村(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公务员招录有侧重
    
    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经历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1/3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我省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还要逐年提高,也可以通过安排一定职位专门面向这些毕业生招考,或通过考试加分等办法,让有志在农村基层工作又熟悉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能比较顺畅地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
    
    鼓励到基层工作
    为到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发放生活津贴、办理意外保险
    
    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到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到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发放生活津贴、办理意外保险。对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并开展相关的服务,包括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以及采取个性化和专人帮扶结合的办法介绍就业。
    
    从今年起,将从我省部分高校推荐一批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到福建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县中学任教(服务期5年,含1年脱产学习)。同时还将对到我省20个经济欠发达县高中任教的福建师大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高校就业率将公布
    对就业率明显低的高校将限制招生
    
    此外,将坚持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今后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要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低的高校,将限制其招生,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专业,压缩其招生规模,直至停招。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适度控制长线专业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