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1       9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人才中介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电明发[2006]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届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月的通知》(教学厅函[2006]1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水平,做好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省人事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决定联合举办"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服务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二、活动时间

    2006年11月18 日至12月 18日。

    三、主办、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人事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福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福建海峡网络资讯有限公司。

    (三)技术支持: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

     四、活动方式和内容

    服务月活动是人事系统每年一度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活动。今年服务月活动要体现中办发[2005]18号、国人部发[2006]16号、国人部发[2006]17和闽委办[2006]7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市场职能,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扩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组织参加人事部"网络招聘周"和教育部"网络招聘月"活动

    在服务月期间,省人事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将依托中国海峡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组织用人单位参加人事部于11月18日-24日举办的"网络招聘周"和教育部于11月20日-12月20日举办的"网络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网招会")。通过网招会进一步推动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以良好的公共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人事处,各人才中介机构要广泛收集本地区、本部门以及各类事业、企业单位针对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的需求信息,按照《2007毕业生需求信息标准表格及填表说明》(附件一,可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的规定格式要求进行填写,并于11月20日前,将毕业生需求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mailto:发送到fjsbys@163.com,经汇总后统一上报人事部、教育部,并在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教育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上向全国发布。

    我省各用人单位和广大毕业生可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的友情链接图标,进入人事部和教育部相关网站,参加人事部的"网络招聘周"和教育部的"网招会"活动,查询我省及其他省市的单位需求信息及毕业生信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推动双向交流,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举办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在服务月期间,省人事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定于2006年12月2日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具体见闽人函[2006]184号),为2007年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提供现场交流平台。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举办相应的现场招聘活动。

    (四)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在服务月期间,我省将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通过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实践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各设区市人事局要按照<福建省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30号)的要求,做好我省第二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工作。同时,我省将从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中推选3-5家参加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评审。评审后,由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与省人事厅共同授牌。

    (五)开展第二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节活动

    在服务月期间,省人事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组织举办第二届福建省高校大学生职业规划节活动(具体见闽人发[2006]169号),作为实施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巡回讲座、个人职业生涯设计大赛、就业论坛、知名企业招聘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水平,提升高校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各设区市人事局、各大中专学校可结合实际,针对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指导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本次服务月活动是我省开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闽有关单位、各高校、各人才中介机构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和上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针对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信息。精心组织好本次服务月活动,确保服务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届服务月活动意义、目的和内容,扩大服务月的社会影响。各高校要广泛利用本校广播电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条幅等途径在校内充分宣传、发布本次活动的信息和主要内容。

    (三)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人事局、各参会单位要做好服务月活动的后续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不断提升服务月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各地在开展服务月活动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

    联系人:苏武 刘佣强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87622361

 

    福建省人事厅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调配     毕业生     就业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