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发放201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1       36

各分院、系: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3〕70号)(附件1),自2013年起,我省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我校201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列入补贴对象。

    二、发放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发放原则
    采取自愿申请、公开公正、隶属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

    四、申请程序
    1.请各分院、系尽快将该通知要求告知符合条件的2013届毕业生,并于7月19日前,将申请人的《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主3#814)。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areer@xujc.com,邮件名“求职补贴+系(分院)”。

    2.我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网站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统一报送到省公务员局。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596-6288331

    五、发放方式
    省财政部门会将求职补贴统一拨付给我院,由我院拨付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中。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3】70号).doc
附件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doc

福建省公务员局相关通知:http://www.fjbys.gov.cn/gsgg/tz/201307/t20130705_20075.htm
   

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20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