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启动申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1       5


   为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我省今年继续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将获得3-1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已毕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创业的,参照我省已离校毕业生申报方式,向创业地人事部门申报。

  据了解,申报人员须满足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三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12、2013、2014年毕业生)等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3-1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