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5]18号)(以下简称<意见>),帮助毕业后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本着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大学生的理念,武汉、厦门、宁波、南京、苏州、济南、重庆、吉林、宁夏、菏泽、沧州等地各级人事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努力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其中有的侧重促进本地生源毕业生就业,有的侧重引进本地急需紧缺人才,还有的侧重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为就业服务的实习机会,等等。这些就业见习基地的建立,为当地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数量众多的见习岗位,经过见习,使毕业生提升了职业技能,促进了供需见面,许多毕业生顺利实现了就业。纵观全国各地,总体情况如下:
一、侧重促进本地生源毕业生就业的做法
厦门市主要是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人事局在网上开辟见习栏目,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经审核后予以公布;同时,宣传发动未就业厦门籍毕业生参加见习。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签订见习协议后将见习名单报人事局备案。见习活动经费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见习生每月600元。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年。
宁夏和南京的做法与厦门相似,都是组织本地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开展见习。但不同点是宁夏的职业实习计划是数量控制,即区人事厅和财政厅每年安排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每年安排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南京市青年就业见习培训主要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人事、财政部门参加,见习培训经费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二、侧重引进本地急需紧缺人才的做法
福州市建立人才储备中心,归口人事局管理。主要储备对象为福州市紧缺的18个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入中心的毕业生储备时限为1年,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230元的生活补助费及免费住宿。
内蒙及山西的晋城的思路是政府买单、单位用人,即在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拔一定名额,按照专业,到当地学校、医院等单位见习工作。储备期满后经双向选择可正式录用,未被录用者,进入人才市场。
此外,杭州、南京、大连、兰州、长春、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宁波、厦门、太原等市对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实施的是“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储备模式。
三、侧重为在校大学生建立实习基地的做法
武汉市人事局启动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工作。人事局负责建立实习基地,组织学生报名,为学校、学生和实习基地建立联系。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进行具体管理和实习鉴定。实习人员为武汉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习学生的实习补贴由实习基地自行发放,每天8-15元不等。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学生的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一、侧重促进本地生源毕业生就业的做法
厦门市主要是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人事局在网上开辟见习栏目,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经审核后予以公布;同时,宣传发动未就业厦门籍毕业生参加见习。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签订见习协议后将见习名单报人事局备案。见习活动经费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见习生每月600元。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年。
宁夏和南京的做法与厦门相似,都是组织本地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开展见习。但不同点是宁夏的职业实习计划是数量控制,即区人事厅和财政厅每年安排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每年安排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南京市青年就业见习培训主要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人事、财政部门参加,见习培训经费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二、侧重引进本地急需紧缺人才的做法
福州市建立人才储备中心,归口人事局管理。主要储备对象为福州市紧缺的18个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入中心的毕业生储备时限为1年,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230元的生活补助费及免费住宿。
内蒙及山西的晋城的思路是政府买单、单位用人,即在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拔一定名额,按照专业,到当地学校、医院等单位见习工作。储备期满后经双向选择可正式录用,未被录用者,进入人才市场。
此外,杭州、南京、大连、兰州、长春、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宁波、厦门、太原等市对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实施的是“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储备模式。
三、侧重为在校大学生建立实习基地的做法
武汉市人事局启动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工作。人事局负责建立实习基地,组织学生报名,为学校、学生和实习基地建立联系。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进行具体管理和实习鉴定。实习人员为武汉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习学生的实习补贴由实习基地自行发放,每天8-15元不等。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学生的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