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披露的几起考试舞弊案,涉及的人员之广泛,手段之恶劣,组织化程度之高,都是前所未闻的。必须彻底查清事实的全部真相,依法惩处那些把法纪当作儿戏的人,尤其是那些执掌教育部门公共权力的涉案者,否则,高考的公信力就会荡然无存 在严惩舞弊参与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还要从这类恶性舞弊案得以产生的土壤去解读,并正视和花
大力气去遏制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弄虚作假、犯科作弊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羞耻的事情。我不想说这与我们的教育制度有多大的关系,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确到了该反省的时候了。
高考结束不久,传媒上就披露了好几起考试舞弊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人员之广泛,手段之恶劣,组织化程度之高,都是前所未闻的。
就其中最为严重的濮阳县第三中学的高考作弊案来说,它是一个由教育单位执掌一定权力的人主动策划和牵头的有组织的舞弊案,众多的教师参与,不仅有意让一些考生违规带手机等作案工具进入考场,而且还传递题目和答题。其次,这是一场明目张胆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金钱交易,每门课程明码标价,监考教师拿多少红包也有定价,作弊完成就当日分赃,而且已经形成一个舞弊“产业链”。第三,教师、家长、学生合谋舞弊,还有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参与。舞弊案中有一起甚至是由反贪局的某一干部涉嫌组织策划的,他们在家中设置多台电脑传递题目和答案。第四,运用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高科技手段。第五,由熟知高考规程的人员严密组织,动用各种手段把各个环节的监督化为乌有,甚至用重金从外省聘请做题高手。
即使案件的真相仅仅到此为止,那也是够触目惊心的了。这决不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某一领导所谓“教师失职渎职”,“制度还需要人的素质来保证”,这么一两句不痛不痒的话,所能搪塞过去的。彻底查清事实的全部真相,依法惩处那些把法纪当作儿戏的人,尤其是那些执掌教育部门公共权力的涉案者,才能以儆效尤。否则,高考的公信力就会荡然无存。相信执法部门会严肃处理。
最令人吃惊的,也是最值得反思的是,这一明目张胆的舞弊,涉及考场的诸多环节,又动员各个环节上的那么多人,开出的价格事前又已经被相当数量的家长、教师和干部所知晓,何以能那么顺利地得逞。为什么策划者能够动员涉及考试过程各个环节的那么多教职员,而毫不顾忌是否会有心存良知者起来抵制或揭发?为什么收到考题和答案的家长,会无所顾忌,还要给那些事先没有计划参与的考生大量地转发信息?恐怕这不仅仅是用当事人“利令智昏”能够解释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6月2日,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题泄露牟取私利的几名大学教师刚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19日又曝出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提前漏题的丑闻。看来,在严惩舞弊参与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还要从这类恶性舞弊案得以产生的土壤去解读,并正视和花大力气遏制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
土壤之一,是存在着这么一种风气,把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视为取得一张文凭,进而牟取高收入职位的工具,总之,只是一桩预期可以得到高回报的投资。至于如何教学生或子女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守法的公民,一个有道德的公民,几乎已经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从来也不去想一想,教师和家长串通起来舞弊,即使将学生送进了高校,将会给这些学生一生带来什么恶劣的影响。说了那么多年的德育为核心,何以会落到这种地步?
土壤之二,是还存在着这么一种观念,似乎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关系,教师卖出的是学生的考分,家长和学生买进的也是高考的分数。君不见,有的人沾沾自喜于猜题命中率高,以此作资本向学生和家长来索取高价,家长和一些社会舆论则把这种教师当作是高水平的教师。无怪乎,在濮阳舞弊案的同时还会冒出一个靠压题命中率高来敛钱的教育杂志的主编。平时这样想、这样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似乎学生的分数是可以用金钱买到的。所以一到关键时刻,也就昏昏然地置法律于不顾,毫无顾忌地以身试法。也许就是“教育产业化”带来的观念上的后果。
土壤之三,就是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的心目中,弄虚作假,犯科作弊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羞耻的事情。不仅差生作弊,成绩好的学生也帮着做枪手,不仅学生作弊,家长也支持并参与作弊,现在轮到教师、学校的负责人出来组织舞弊了。善恶是非已经颠倒,起码的良知好像已经荡然无存了。这种状况岂能是一纸承诺书所能改变。
这种土壤存在多时,也相当普遍。只要这种土壤存在,什么怪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不想说这种土壤的存在与我们的教育制度有多大的关系,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确到了该反省的时候了。切莫以为这只是个别地方的事情,再冷漠下去了!
大力气去遏制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弄虚作假、犯科作弊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羞耻的事情。我不想说这与我们的教育制度有多大的关系,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确到了该反省的时候了。
高考结束不久,传媒上就披露了好几起考试舞弊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人员之广泛,手段之恶劣,组织化程度之高,都是前所未闻的。
就其中最为严重的濮阳县第三中学的高考作弊案来说,它是一个由教育单位执掌一定权力的人主动策划和牵头的有组织的舞弊案,众多的教师参与,不仅有意让一些考生违规带手机等作案工具进入考场,而且还传递题目和答题。其次,这是一场明目张胆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金钱交易,每门课程明码标价,监考教师拿多少红包也有定价,作弊完成就当日分赃,而且已经形成一个舞弊“产业链”。第三,教师、家长、学生合谋舞弊,还有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参与。舞弊案中有一起甚至是由反贪局的某一干部涉嫌组织策划的,他们在家中设置多台电脑传递题目和答案。第四,运用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高科技手段。第五,由熟知高考规程的人员严密组织,动用各种手段把各个环节的监督化为乌有,甚至用重金从外省聘请做题高手。
即使案件的真相仅仅到此为止,那也是够触目惊心的了。这决不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某一领导所谓“教师失职渎职”,“制度还需要人的素质来保证”,这么一两句不痛不痒的话,所能搪塞过去的。彻底查清事实的全部真相,依法惩处那些把法纪当作儿戏的人,尤其是那些执掌教育部门公共权力的涉案者,才能以儆效尤。否则,高考的公信力就会荡然无存。相信执法部门会严肃处理。
最令人吃惊的,也是最值得反思的是,这一明目张胆的舞弊,涉及考场的诸多环节,又动员各个环节上的那么多人,开出的价格事前又已经被相当数量的家长、教师和干部所知晓,何以能那么顺利地得逞。为什么策划者能够动员涉及考试过程各个环节的那么多教职员,而毫不顾忌是否会有心存良知者起来抵制或揭发?为什么收到考题和答案的家长,会无所顾忌,还要给那些事先没有计划参与的考生大量地转发信息?恐怕这不仅仅是用当事人“利令智昏”能够解释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6月2日,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题泄露牟取私利的几名大学教师刚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19日又曝出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提前漏题的丑闻。看来,在严惩舞弊参与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还要从这类恶性舞弊案得以产生的土壤去解读,并正视和花大力气遏制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
土壤之一,是存在着这么一种风气,把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视为取得一张文凭,进而牟取高收入职位的工具,总之,只是一桩预期可以得到高回报的投资。至于如何教学生或子女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守法的公民,一个有道德的公民,几乎已经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从来也不去想一想,教师和家长串通起来舞弊,即使将学生送进了高校,将会给这些学生一生带来什么恶劣的影响。说了那么多年的德育为核心,何以会落到这种地步?
土壤之二,是还存在着这么一种观念,似乎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关系,教师卖出的是学生的考分,家长和学生买进的也是高考的分数。君不见,有的人沾沾自喜于猜题命中率高,以此作资本向学生和家长来索取高价,家长和一些社会舆论则把这种教师当作是高水平的教师。无怪乎,在濮阳舞弊案的同时还会冒出一个靠压题命中率高来敛钱的教育杂志的主编。平时这样想、这样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似乎学生的分数是可以用金钱买到的。所以一到关键时刻,也就昏昏然地置法律于不顾,毫无顾忌地以身试法。也许就是“教育产业化”带来的观念上的后果。
土壤之三,就是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的心目中,弄虚作假,犯科作弊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羞耻的事情。不仅差生作弊,成绩好的学生也帮着做枪手,不仅学生作弊,家长也支持并参与作弊,现在轮到教师、学校的负责人出来组织舞弊了。善恶是非已经颠倒,起码的良知好像已经荡然无存了。这种状况岂能是一纸承诺书所能改变。
这种土壤存在多时,也相当普遍。只要这种土壤存在,什么怪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不想说这种土壤的存在与我们的教育制度有多大的关系,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确到了该反省的时候了。切莫以为这只是个别地方的事情,再冷漠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