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就是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就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看待政绩,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指导政绩,用兢兢业业、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创造政绩。
求真务实创造政绩,要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的统一。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己的职位意味着为人民创造政绩的责任,个人的“名”应该是清廉之名、勤政之名、青史之名,“利”应该是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为人民创造政绩是实现人生理想的惟一正道。只有这样,才能把精力和心思用在工作上,自觉地追求符合人民利益的美名,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求真务实创造政绩,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与客观实际相结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基本规律的反映,是整体利益的体现,是我们创造政绩的指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特殊情况,是我们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方法论,是以求真务实为核心内容的党的思想路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与客观实际的结合中,去创造政绩。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不断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创造新业绩。
求真务实创造政绩,要坚持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真抓实干,是正确政绩观的特点;投机取巧,则是错误政绩观的反映。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既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要关注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抓起,一桩一桩地抓落实,日积月累,创造出人民满意的政绩。
求真务实创造政绩,要深化改革,抓紧建立和完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科学的政绩导向,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制度保障。最重要的是要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让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人民群众共同来选拔、监督领导干部,对那些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褒奖和重用;对那些无所作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坚决予以批评和惩戒;对那些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是热衷于跑门子、投机钻营,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甘于奉献、争创实绩的浓厚风气。
衡量政绩的根本尺度是实践、群众和历史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坚持以实践、群众和历史衡量政绩,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群众观和历史观的具体运用,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客观的、科学的检验标准。
用实践标准衡量政绩,就是要看政绩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实践是主体为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能动地认识和改造客体的活动。在实践过程中,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以客观实际为前提,以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为基础。我们各项工作的成果是否正确,必须回到实践中去,通过“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动才能得到证明。实践既是创造政绩的大学校,也是检验政绩的试金石。坚持用实践标准衡量政绩,要求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客观规律,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那些脱离实际的高指标、急功近利的花架子、哗众取宠的空口号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只有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客观实际的业绩,满足最大多数人民意愿的业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业绩,才是符合实践标准的真政绩。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真正的政绩应当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这样的实绩,不是虚张声势喊出来的,也不是“做秀”做出来的,而是扎扎实实地干出来的。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说实话、重实干、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用群众的标准衡量政绩,就是以民为本,以老百姓是否受益作为评价标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归根结底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社会前进的决定性力量。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始终坚持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领导干部政绩的直接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工作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为人民办实事的一致性。坚持用群众的标准衡量政绩,就不应仅仅看GDP多少、基础设施投资多少等等,而要看是否真正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要看那个地方人民群众的生存状况、物质文化状况得到了多大的改变,要看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解决了没有,要看是否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终要看广大群众是否认可。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政绩感受最直接、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只有为老百姓所公认、为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政绩。
用历史的标准衡量政绩,就是既要看政绩给眼前带来的变化,又要看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后人的评判,其实质是用可持续发展的标准评价政绩,对社会和历史负责。有些东西,今天看来是合理的、可行的,是成就、是功劳,但到明天可能就不合理了,就成了包袱,成了后遗症,有些东西甚至本来就是寅吃卯粮、杀鸡取卵。这种“前任政绩后任债,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现象,不仅不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而会阻碍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人民财产的巨大损失。坚持用历史的标准衡量政绩,要求我们做决策、搞建设,必须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瞻前顾后、深谋远虑,既让今人满意,又让后人受惠,从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角度建树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政绩。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实践、群众和历史衡量政绩,我们就能避免在创造政绩上的主观性、片面性,就能端正党风、改进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就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创造出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