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要求,按照共青团福建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9]1号)文件的精神,特制定2009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
闽籍或在闽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募360名志愿者,到我省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2―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以后生)。
二、主题口号
到欠发达地区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新基层、新生活、新成长
三、服务内容
1、支教: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学校从事为期2―3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参与学校的教学、行政、研讨等工作;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普及校园网络知识;牵线开展学校结对帮扶等活动。
2、扶贫支农: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从事为期2―3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参与农业实用技术的宣传和推广;领办科技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农技培训班;立足农村实际,申请、开发扶贫项目。
3、支医: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从事为期2―3年的医疗卫生工作,部分在县级医院、防疫站工作;参与卫生医疗知识的宣传;帮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培训指导乡村医疗工作者。
4、青年工作:根据基层实际需要从志愿者中择优选拔条件适宜的志愿者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按有关程序任免;少数优秀志愿者也可充实到县级团委或兼职担任所在单位的团干部。
四、工作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
1、省级: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各设区市: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市项目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做好历届志愿者的报名、初选、体检和确认等工作。
3、各服务县(市、区):由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和县人事局联合成立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承担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4、各高校:由高校团委、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联合成立项目办,负责应届大学生志愿者的报名、审核、初选、体检、确认、管理、服务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二)确定服务县和服务岗位
今年服务地主要是三明、龙岩、宁德、南平35个县及福州、厦门、泉州的部分城市社区, 3月20日前服务地设区市项目办负责把亟需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专业人才的基本情况及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情况及青年工作所需志愿者团干岗位需求总量一并上报省项目办。省“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服务岗位,在招募工作开始前,将需求岗位向社会公布。
(三)明确招募高校
3月31日前,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www.edu.cn网站上查询)要成立项目办,并向省项目办申报(申报表格见附件一)。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
1、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4月3日前,省项目办确认招募的高校名单,并将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名单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 4月10日,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负责人和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参加省项目办组织的招募工作培训。
(五)宣传动员( 4月1日- 4月20日)
1、宣传动员期间,各市项目办要充分运用当地的新闻媒体刊登招募启事,发布招募信息,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今年的形势下,要注重宣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实施理念,在引领广大青年面向基层就业,丰富阅历,提高能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各高校项目办要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了解信息。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手册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动员期间,各高校项目办要开展1次(不少于7天)招募咨询;组织1次专题座谈会,进行1次全面摸底;建立1个志愿者人才库。宣传动员期间,要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2、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社会”、“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等主题大力宣传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省项目办将组织西部计划和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事迹报告团在在榕高校做巡回演讲。
3、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师范、医疗、农业为重点,突出较高学历。
(六)组织招募
1、报名审核( 4月15日― 5月10日)
(1)网上报名。 4月15日-5月10日,报名毕业生可登录福建志愿服务网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福建志愿服务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填写有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打印)。
(3)交表。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 5月10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于5月10日前将表格交至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将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两张以快件寄至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历届生将报名表格于 5月10日前交至所在市项目办,并同时上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两张,各市项目办负责审查考核。
(4)审核。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应在收到学生《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公布。从4月16日起,省项目办定期公布各市项目办、高校项目办报名人数。
2、严格面试。招募选拔期间,由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集中组织1次对入选报名者的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书面上报省项目办备案。
3、体检确认。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 5月20日-5月25日组织入选志愿者就近就便,在当地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确认志愿者名单。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各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和服务地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省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见附件三)和健康要求(见附件四),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取消项目办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责任项目办承担。体检通过的要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
4、初选。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要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根据面试、体检、招募指标的要求,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初步选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并公示三天。合格后,使用“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网上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于 6月1日前将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选拔志愿者应优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③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④基层急需的农、医、师和经济类专业者优先⑤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优先⑥服务期意向为2年者优先。
5、岗位分配公示。 6月7日至6月10日,省项目办将岗位分配名单进行公示,若无异议,省项目办将委托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6、审定确认
(1) 6月12日前,各级项目办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和服务岗位上报省项目办汇总审查。省项目办审查后报省领导小组审定。
(2)6月14日,省项目办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
(3)6月15日,省项目办委托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即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
7、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将根据流失情况进行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省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8、其他工作。
(1)为加强志愿者的管理,毕业生在报名时要按《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承诺,各市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要按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为帮助志愿者更快适应服务岗位,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本校入选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精神等内容的教育,并主动联系校属(或校附近)的学校、医院、农业科研单位(或农业基地)等机构,组织志愿者开展为期一周的实习培训。
(3)省直属高校和各市项目办在志愿者确认后要召开座谈会,举行欢送仪式,增强志愿者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七)培训 (7月18日-7月23日)
省项目办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培训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文件以及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条例、志愿者典型事迹、服务地基层工作的现状、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专项技能、团队意识等。培训结束通过考试的,颁发上岗证书。
(八)注册、上岗
培训期间,省项目办将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颁发注册证,办理青年志愿服务卡。
7月24日,举行出征仪式。仪式后,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向志愿者介绍服务地风土人情及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安排专人送志愿者赴服务岗位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服务县项目办要组织支教志愿者在开学前分阶段参加岗前教学培训、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备课、家访等,为开学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并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做好岗位培训工作。
以上组织招募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有关通知请关注福建省志愿服务网,省项目办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六、日常管理和服务
1、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给予相应的待遇,负责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服务地设区市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2、志愿者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报到证;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大学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3、省项目办颁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重大事件和责任事故通报办法(试行)》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完善每季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4、切实加强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依据省项目办颁行的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详细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项目办尤其是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担负起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责任。要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原则上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周由市项目办汇总情况后报省项目办),及时掌握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状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生活安排和安全保障,及时发现和杜绝各种隐患。要教育引导志愿者强化安全、健康意识,提高对自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视程度。
对于因管理疏漏等主观因素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省项目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视实际情况减少直至取消服务地、服务单位的派遣名额。
5、建立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队长和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建立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
6、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定期督导制度。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界等各界人士组成督导团,定期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7、加强就业服务。
(1)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积极争取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2)各级项目办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包括青联、青企协等各个方面的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过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志愿者,畅通志愿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需渠道,为志愿者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大学生志愿者。
(3)各级项目办要动员和鼓励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大学生志愿者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
(4)各级项目办要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建立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在欠发达地区创业提供帮助。各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每名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不少于1个就业岗位信息。
(5)认真做好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七、评估考核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单位要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同级党委、政府。
3、省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成果上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
八、表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考核的结果对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项目办进行表彰。在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和志愿服务奖章的颁授中予以集中体现。报全国项目办,参加全国表彰评选。
2、省项目办将每两年举行表彰活动,根据各项目办工作情况评选“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组织奖。
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建省体育中心南三看台(团省委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邮编:350001,电话:87541205,传真:87719872,E-mail:54120500@sohu.com。
附件:
一、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申报表
二、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三、2009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体检标准
四、2009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体检项目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扶贫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 方案
抄报:省领导唐国忠同志、洪捷序同志
抄送: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