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接收2010届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5       13


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切实做好2010年江苏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已在江苏省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请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要求将《就业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相关单位,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至就业单位或单位人事关系委托代理的地方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江苏籍毕业生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将其派往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我中心,户口、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随转。派往我中心的毕业生托管的办理流程请见附件一。

  2.专科毕业生请直接将《就业报到证》开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二),无需到我中心进行二次派遣。

  三、派遣数据要求

  请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高校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本省江苏籍生源信息,用教育部数据库结构的格式通过电子信箱发至我中心。需含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号、学历、学历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生源所在地(县市级)等内容。如需要我省提供本省回原籍生源信息的,请来函联系。

  四、注意事项

  1.请省外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报到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托管手续。

  2.请各院校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毕业生档案寄出。

  3.未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我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五、联系方式

  工作部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部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335765(对公服务)、83335764(传真)

  电子信箱:875153676@qq.com

  查询网址:http://www.jsbys.com.cn

  请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关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请学校(单位)按照本函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户档托管”在我中心的申办流程

1.   我中心自2010年4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开通“在线申办”远程预约服务,毕业生在此期间可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www.jsbys.com.cn) “预约受理”版块,点击“毕业生户档托管―在线申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确认提交。

2.   通过“支付宝”在线交纳相应托管费用。网银支付:毕业生可以选择支付宝公司提供的十二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办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后,在付款的时候可以选择相应的银行进行支付操作。

3.   系统审核通过后,获取“预约登记号”。

4.   在线下载打印《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含《毕业生户档托管接收函》、《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

5.   将《毕业生户档托管接收函》交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据此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档案转移手续。学校将毕业生的档案在一个月内转递至我中心。

6.   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离校手续。

7.   只有户口和档案均托管在我中心的毕业生,才能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转入我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开至“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开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请有关院校督促毕业生党员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直接来我中心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8.   毕业生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1)《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不需要此件)

(3)《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证件照(户口未迁入学校的不需要此件)

(4)《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