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有补贴、就业前参加培训也有补贴、录用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也有补贴……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
创业培训补贴:900元
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的在校生,按9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内容包含:SIYB培训、创业实训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其他促进创业的培训项目。
创业成功补贴:1万元
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业吸纳就业:最高5万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毕业生见习:每月800元
吸纳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
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免息
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给予100%的贴息支持,其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创业培训补贴:900元
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的在校生,按9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内容包含:SIYB培训、创业实训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其他促进创业的培训项目。
创业成功补贴:1万元
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业吸纳就业:最高5万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毕业生见习:每月800元
吸纳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
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免息
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给予100%的贴息支持,其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