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厦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5       78


一、大赛名称
    赛事名称:中国(厦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口号:共赢创新,筑梦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公务员局) 厦门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各高校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火炬分中心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厦门市龙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招商局集团招商银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亿兆投资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厦门市思明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光彩两岸青年创业园
          海峡两岸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厦门海西明珠电子商务园
          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金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光彩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四、活动亮点
    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五、参赛对象
    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全国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及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

六、大赛组别
    1.计划组:有完整的创业方案,但尚未投入正式运营。
    2.实战组:项目已在执行,尚未注册公司或已经注册经营,但公司注册不超过五年(含五年)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的创业团队。

七、参赛要求
    1.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参加人数不超过4人。
    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由大赛组织协调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由大赛组织协调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八、实施步骤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www.xmdch.org 
    3.组织协调办公室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5号A303-304单元;
    电话:0592-5927003,E-mail:xmsdxscycjh@163.com。
(二)赛程安排
    1.发布会 2014年11月1日
    2.报名期 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0日
    3.初赛期 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5日
    4.复赛期 2015年1月10日、11日
    5.培训期 2015年1月23日、24日
    6.决赛期 2015年1月25日
    7.落地期 2015年1月26日之后

    大赛赛事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www.xmdch.org)、厦门市人事网(www.xmrs.gov.cn)等网站公布。
(三)奖项设置
1.实战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10万元+1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5万元+1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3万元+5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优秀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名
2.计划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5万元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3万元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2万元
    优秀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名

九、大赛组织协调办公室
    中国(厦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主要负责协调承办大赛的相关工作和研究解决大赛活动开展过程出现的问题。
    大赛组织协调办公室设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三个工作部门,并按分工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大赛邀请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