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人社函[2015]4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举办以“共圆中国梦,青春创未来”为主题的“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大赛总体方案见附件)。各省负责本赛区初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福建省赛区组织
本次大赛福建赛区初赛的组织工作由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
三、参赛资格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时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4.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与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28日;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4月1日至10日。
大赛官网和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同时接受注册报名并互设链接,另设大赛移动端报名入口(微信公众帐号:青年创翼qccyds)。
为畅通渠道,各地、各高校可组织参赛人员直接登陆上述两网站或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注册报名,并将参赛团队(企业)名单于3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二)初赛时间、形式和地点
时间:2015年4月至5月。
初赛赛事形式为创业创新路演赛,赛场设在福州市中国联通视频会议室。初赛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评审。初赛期间,将根据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为参赛团队(企业)提供创业培训。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要积极动员创业孵化基地、当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企业)踊跃报名,充分展示各地创业成果。
联系人 :陈伟彬 电话:0591-8730130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12层
附件:“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