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9﹞96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因协调会还未开,请各位同学比照以下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请加入咨询群1018699074,进群请备注 高中/初中/小学+学号+姓名,后续将会发布具体的认定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居住地在漳州市;持有漳州市有效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州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漳州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体检合格。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27日-6月11日
(二)集中体检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申请人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部门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关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网站的通知,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17日-6月25日(工作日)。现场确认材料提交请留意后续通知。
(四)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请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6月27日-7月10日(工作日)。
(五)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自市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寄到各现场确认点经办人。
各确认点收到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发给申请人,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申请人个人档案。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加入咨询群1018699074,进群请备注 高中/初中/小学+学号+姓名。
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