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引才丨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21-01-22       147

  无锡


  ■ 无锡,简称“锡”,古称新吴、梁溪、金匮,是江苏省地级市,中国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 无锡处于“上海半小时交通圈”。


  一、租房补贴


  毕业后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

  1.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优秀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本科(技师)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贯彻国务院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精神,对2020届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按上述标准给予累计三年支持。


  二、一次性生活补贴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的毕业于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海外留学应届学士、硕士、博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注:本细则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


  三、青年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根据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前的在校生、失业青年的意愿,组织其到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工作实践,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一)参加对象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4、未就业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补贴标准

  1、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对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人员,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2、对见习基地,按照其接收并组织上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工作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3、对年度内留岗率在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留岗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留岗补贴。


  (三)报名方式

  有就业见习需求的人员可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自主选择就业见习岗位,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四)文件依据: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国资委 团省委 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16号)

  《关于无锡市青年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与补贴发放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2019〕56号)(http://hrss.wuxi.gov.cn/doc/2020/01/08/2753733.shtml)

  咨询电话:  0510-82829088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锡落实用人单位后可以办理接收及落户手续。


  (二)服务流程

  1、网签协议

  (1)毕业生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http://hrss.wuxi.gov.cn),点击“办事大厅”,完成个人注册,登录后点击“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协议申请”,录入个人资料并设置“申报密码”;点击保存后,上传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毕业生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设置的“申报密码”提供给用人单位;

  (3)单位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http://hrss.wuxi.gov.cn),点击“办事大厅”,登录后点击“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网签申报”,输入拟录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点击“签约”,完成审核与保存,并点击“提交” ,完成网上协议签订手续。

  (4)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协议手续后,可在个人申报端自助打印毕业生接收函。

  2、落户手续

  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在完成“网签协议”并办理完就业登记(录用)手续后:

  (1)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后,在导航栏上点击“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落户申请”。

  (2)上传以下落户申请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须开往无锡)。

  (3)网上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凭身份证至就近的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经办机构:

  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网站公布的服务指南)


  (四)文件依据:

  《关于优化人才引进相关手续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37号)

  (http://hrss.wuxi.gov.cn/doc/2020/03/11/2859693.shtml

  咨询电话:  0510-12333、824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