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引才丨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解读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24-03-14       11

人才兴则城市兴。为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厚植新优势,结合长沙实际,2022年4月28日,长沙重磅发布《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从全球招揽顶尖英才、创新树培产业帅才、广泛集聚青年俊才、培育壮大技能匠才、加强创新创业支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45条具体措施。


一、广泛集聚青年俊才

1.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2.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补贴。

3.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在长首次购房给予同等购房补贴。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4.对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长工作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5.实施青年人才“小荷才露尖尖角”计划,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青年创业项目、不超过20个青年创新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6.对有组织地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


二、加强创新创业支持

1.每年发布“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揭榜选题,优先支持人才及团队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项最高给予800万元经费支持。

2.瞄准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支持人才及团队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每项给予400万元经费支持。

3.支持企业、高校院所、校友会等组织机构建立异地研发中心、海外工作站,根据发展规模和引才成效,每年最高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和10万元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4.高层次人才个人或创办(控股)的企业可申请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个人额度最高300万元,以人才创办或控股企业申请的,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

5.对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三、培育壮大技能匠才

1.建立以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和实际贡献为标准的企业工程师认定体系,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三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长沙政府津贴。

2.每年组织开展“十行状元  百优工匠”竞赛活动暨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者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3.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给予5000元奖励,在长首次购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4.对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奖励,并对在长首次购房的正高级工程师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四、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1.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

2.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3.支持株洲、湘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长落户并购房。

4.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发放“长沙人才绿卡”,享受相应专属服务。对与长有合作项目的院士颁发“长沙院士卡”,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居住、购房、子女就学(含第三代子女)等院士专属服务。

本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我市现行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委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政策解读>>

问:

青年人才是时代的主力军,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在引进青年人才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充分释放长沙产业、房价和政策优势,更大力度、更大范围支持青年人才来长留长,全力打造青年人才就业创业首选地。

一是为落户并在长工作的青年俊才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

二是为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发放购房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三是为博士后提供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对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长工作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问:

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在聚焦产业发展的同时,拓展到了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具体对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哪些实招?

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明确提出实施民生事业人才支撑工程,是过去人才政策基础上的突破之举。

一是支持学科、专科建设。对市属高校、公立医院新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补贴,并提供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二是激励优秀教育、医卫人才。未来五年,对为民生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每年选树不超过20名教育专家、100名教育名师、100名骨干教师,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每年选树不超过10名名医、50名骨干医师、100名优秀护士,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三是优化安居保障。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3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提高至10万元);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在长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