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引才丨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解读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24-03-19       11

近年来,合肥市出台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立足发展所需、创新所需和人才所需,面向重点产业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主体,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定制了一系列普惠性、特殊性举措,精准服务保障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


一、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保障政策

1、对象范围

在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2、政策内容

博士

人才公寓

新来我市就业的博士,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

购房保障

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租房保障

新来我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硕士,本科生

购房保障

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

新来我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和5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二)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1、对象范围

在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后(分为A、B、C、D四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2、政策内容

A类人才

“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B、C、D类人才

人才公寓

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180㎡、140㎡、120㎡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离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购房保障

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140㎡、120㎡,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租房保障

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岗位补贴

享受5年岗位补贴,前3年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三)专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1、对象范围

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2、政策内容

(1)可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人编制管理。

(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3)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①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离,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

②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

③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④特别优秀的人才或成建制引进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四)人才项目支持政策

1、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扶持

每年遴选一批在肥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市天使投资基金扶持。

2、“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

在我市产业领域和教育、文化、卫生、规划、建设、审计、技能、乡土等专业领域,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合肥市领军人才”。在产业领域,创新类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给予200万元项目经费,对其中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类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可给予500万元项目经费;在专业领域,给予每人5万元工作经费。

3、“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

在文化、教育、卫生、外专、农业、技能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名师、名医、名家的作用,以“名师带徒”方式分批组建300个左右工作室,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15万元至20万元工作经费。


(五)博士后政策

1、建站补助

对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建站补助。

2、生活补贴

对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3、留(来)肥津贴

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


(六)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普惠性人才政策

1、安居

在我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

2、创业

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

政策咨询:

“12345人才专线”: 0551-12345

市人才发展集团: 0551-65532185

           0551-65900788

           1915512149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来源网站:https://www.changfeng.gov.cn/public/15771/108076836.html


二、就业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面试补贴

服务对象:来肥参加就业面试的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请人来肥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肥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内申请面试补贴。

补贴标准:省内高校毕业生500元/人

省外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

申请流程:面试补贴由面试单位代为申报。面试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一次性面试补贴”模块,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合肥市一次性面试补贴资金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来肥面试证明》,面试毕业生毕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面试单位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3000元/人

申请流程: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在“个人业务”中先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再在“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小微企业名录库截图、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


(三)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补贴标准: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申请流程:重点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模块,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学生代为申报。填写并上传《合肥市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资金申请表》,同时上传毕业生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就业(创业)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前6个月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申请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吸纳未就业见习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费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财政分别按照人均100元(一次性)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流程:见习基地按季度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就业资金”——“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网上申报”栏目申请,提交至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职工养老保险补贴350元/月和100元/月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流程: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在“个人业务”中先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再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至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10000元/人

申请流程: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提交至创业项目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七)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

服务对象:合肥市内初始创业且毕业5年以内(含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含毕业生年度本科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市属国资平台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经营实体发放贷款

补贴标准:在校大学生创办经营实体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八)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

服务对象: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创业项目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补贴标准:创业项目资助共分3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

申请流程:在校生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申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向所在园区管理部门申报,其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来源网站:https://www.hefei.gov.cn/zwgk/public/155583/109309436.html


三、就业创业培训

(一)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双千培养”工程

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高校毕业生双千培养”工程

申请流程: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参加培训


(二)创业培训

服务对象:毕业前一年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申请条件: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免费的创业培训

申请流程:登录市人社局官网“便民查询”栏目,就近选择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来源网站:https://www.hefei.gov.cn/zwgk/public/155583/109309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