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小、初】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24-05-20       10

各位同学:

根据各项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学生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24届毕业生,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37月批次)和专升本学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以应届生所读院校归属地身份认定的,高中、中职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受漳州市教育局委托),幼、小、初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受龙海区教育局委托)。在户籍地进行认定的,请自行关注户籍地教育局发布的通知,相关要求请按照对方要求遵照执行。

二、信息渠道

为方便沟通答疑,请拟在学校参加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学务必加入QQ群:627155049;认定幼、小、初的加入QQ群:230380176。咨询电话:陈老师0596-6288094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时间安排仅适用申请在我校认定的幼、小、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户籍地认定的,请参照户籍地教育局通知。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5318:00——61823:59(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或常见问题)。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确认点给予的留言信息。

3)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两项信息请务必填写现户籍所在地(户口本首页地址)+现户籍所辖派出所,格式如下:漳州市龙海区**/街道**/居委会***号(***派出所)。

4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b,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系统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提交后务必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注:龙海区辖区内的高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申请人网上确认点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校受龙海区教育局委托,负责现场确认有关手续。

(二)体格检查

按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漳州市第二医院(原龙海市第一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65-615日(周日除外),嘉庚学院学生体检预约群:754711937

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不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须学生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须注意事项:提前加入QQ群,预约具体体检日期;双面打印体检表,粘贴照片(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上传的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白底照),填写个人信息,仔细阅读《体检须知》;③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体检后无须领取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统一交送至学校。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须自行打印附件2,并携带材料至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如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办理:需填写委托申请书(详见附件4),委托书填写一张纸,再用一张纸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信息(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被委托人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学校联络开发区公安局办理,学生本人无须自行办理。

1. 现场确认事项

时间:621-22日(暂定)09:00-11:0013:30-17:00

地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事务大厅(暂定)

2. 申请材料类别与整理要求

申请人按附件2材料清单所列顺序将材料整齐整理,放入自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及手机号码,提交确认点。

注: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申请人材料,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统一提交龙海区教育局,不需要漳州通APP上传材料。

(四)龙海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龙海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五)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学校统一领取后,预计在7月底-8月初通过顺丰到付的方式,寄送给学生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入个人档案。

附件1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 嘉庚学院-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xls

附件3 龙教审〔2024〕35 号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0507).docx

附件4 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