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委社〔2026〕22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宁德市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招募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服务期限
2026年全市统一招募55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名额安排及服务岗位详见《宁德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宁德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自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2001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2026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2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完整服务期的,期满不予考核,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报考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派遣资格。
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等同类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7日(截止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s://www.hxrc.com/hxrcnews/info.html?id=114781)进行注册报名,按系统要求网上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二维码端口
(1)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户口簿户主页和毕业生本人页扫描件;
注:宁德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宁德生源毕业生必须提交;
③报考者为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同时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历年学习成绩单)。考生生源地为报名高考时户口所在地;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有效期内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版证件照。
注:报名系统需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教育经历需从高中开始)。
(2)报名咨询电话: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宁德工作部(宁德市东侨区国泰大厦B栋1梯2楼)0593-2888025。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6:00,报考者可自行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查看审核情况。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6月12日-13日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考者报名时需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招募条件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时间:
2026年6月14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地点在宁德市区内,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涉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题型为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答题卡作答。笔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词典等其他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查询。
5.面试内容:面试试卷为两道公共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
6.面试时间、地点:2026年6月27日(为期一天)。地点在宁德市区内,以面试通知为准。
7.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
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各地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谢绝家属、亲友陪同。参加体检人员需随带报名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首次体检费用在考生录取报到时,凭发票到各地报销。体检后放弃录用的,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不予报销。
(四)公示
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择岗、签订协议和派遣
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组织正式招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优先进行现场择岗,并组织正式招募人员签订协议和到岗报到。
三、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标准低200元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各地、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激励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水平。
(二)服务期满政策
服务期满后实行自主择业,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期满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政策待遇。
4.对于已被省属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服务期满。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针对性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四、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
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凭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
2.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生活补贴、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自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经费使用情况报省委社会工作部。
(三)日常管理
坚持“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与使用并重、分级管理原则,强化服务期间教育管理。
1.服务地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乡镇(街道)及社区党组织履行主要责任,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提供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开展教育培训与健全安全管理。
2.原则上1个社区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最多不超过2名。
3.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终止服务的,须提交解除协议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