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区丨漳州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26-06-02       10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就漳州市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2026年,全市共招募4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促进基层就业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

招募对象为漳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漳州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自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2001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2026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2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完整服务期的,期满不予考核,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派遣资格。

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等同类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社会工作部门牵头,会同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名额分配:

漳浦县7名、云霄县6名、诏安县7名、东山县4名、平和县6名、南靖县5名、华安县5名,具体服务社区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

漳浦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陈秀梅 电话:0596-3226006

云霄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许志祥 电话:0596-8668818

诏安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沈臻鑫 电话:0596-3330330

东山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钟  杰 电话:0596-5891767

平和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赖丽珠 电话:0596-7036773

南靖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王桢琪 电话:0596-7830368

华安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刘靖越 电话:0596-7016992

报名咨询电话:0596-2877616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ksbm.hxrc.com),按系统要求网上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3.信息填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教育经历需从高中开始填写),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相关证件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件内容须清晰可辨认。报名人员为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同时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历年学习成绩单)。漳州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漳州生源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判定以2026年4月30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已迁至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辅助以高中学籍、高中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判定。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12∶00,报名人员需自行登录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ksbm.hxrc.com)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6年6月9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

1.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请在2026年6月10日9∶00—6月1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ksbm.hxrc.com)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报名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如遇考试时间变化,将在漳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中国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zz.hxrc.com)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词典、电子表及其他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未入场者视为弃考。

4.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涉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5.笔试成绩查询及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ksbm.hxrc.com)查询,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漳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中国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zz.hxrc.com)公布。

资格复审

1.根据报考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拟招募岗位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知识得分高者名次靠前;若笔试成绩相同,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知识得分也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名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已迁至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高中学籍材料、高中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往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资格复审时,核实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市委社会工作部留存照片、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未能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派遣资格。

组织体检

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照资格复审人员名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谢绝家属、亲友陪同。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彩照1张。体检完成后放弃入选资格或被取消派遣资格的,体检费用需考生个人承担。

确定人选

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签订协议

各相关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报送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各相关县委社会工作部自行安排新招募服务社区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

派遣报到

各相关县委社会工作部派遣服务社区毕业生到社区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考信息,仔细考虑后再行报名。

2.为避免影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录用、浪费考试资源,报名人员不建议同时报考本年度其他基层服务项目。

3.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一人报多个社区或一人跨多个县报名的情况,取消派遣资格。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全程;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拟派遣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想放弃拟派遣资格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请,放弃申请应写在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加盖手印。申请经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派遣资格;造成招考资源浪费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因报名人员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派遣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本次招募计划有关信息、变动通知详见漳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中国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zz.hxrc.com),请自行留意。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募期间保持通畅,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待遇保障


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标准低200元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由服务所在地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各地、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激励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水平。

期满政策

服务期满后实行自主择业,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期满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政策待遇。

4.对于已被省属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服务期满。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针对性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四、服务管理

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

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凭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经费保障

1.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

2.各有关县委社会工作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生活补贴、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自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经费使用情况报市委社会工作部。


日常管理

坚持“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与使用并重、分级管理原则,强化服务期间教育管理。

1.服务地县委社会工作部、乡镇(街道)及社区党组织履行主要责任,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提供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开展教育培训与健全安全管理。

2.原则上1个社区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最多不超过2名。

3.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终止服务的,须提交解除协议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岗。


本通知未说明事宜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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