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调剂注意事项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4-03-24       96

  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网上调剂注意事项

  1.参加网上报名,第一志愿没有被招生单位录取并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统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可参加网上调剂;
    2.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两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3.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专业门类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
    4.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的考生,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状态;
    5.已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并且考生已确认接受时,考生将不能再同意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被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接受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6.未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一志愿考生例外);
    7.只有上线考生方可查询由招生单位设定的缺额信息,填报的调剂志愿必须是招生单位设置缺额的专业;
    8.请调剂考生注意浏览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方法和复试通知;⑨请考生与招生单位密切联系,及时完成网上确认。

  调剂特别提示

  *应届生不得报考的专业或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专业学位报考:欲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请选填专业名称前面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
  *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后,不能再接受其它志愿待录取通知,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待录取单位允许。
  *每个调剂志愿有48小时锁定期,请考生在填报前认真了解招生单位的需求,以免进入锁定期对考生自己造成时间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