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福建省复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5       75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关于举办第四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福建省复赛活动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7号

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要求,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的"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就业指导针对性,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决定在全省高校举办第四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福建省复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和福州大学共同主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具体承办。

   二、参加对象

   省内高校在校大学生。

    三、网络支持平台

   福建省支持平台: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福建人才联合网(www.fjrclh.com)、《海峡人才报》及各高校就业网站提供网络支持。

   全国支持平台: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大赛专栏。参赛学生可免费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提供的"职业生涯自助规划系统"(也可自主选择其他软件系统)。

   四、大赛流程和时间安排

   1、高校初赛(2009年10月中旬前)。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可按照评委评定选手职业规划书面作品、选手在比赛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回答评委问题三个部分设定分值权重,并确定成绩。每所高校遴选1-3份作品参加省级复赛。

   2、省级复赛(2009年10月底前)。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全省复赛。复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对选手的职业规划书面作品进行评选,遴选出20名选手进入省赛决赛;决赛由选手在比赛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并回答评委问题,由评委现场打分,确定成绩,并从中选拔2-3名选手晋级全国总决赛。请参赛高校和选手于2009年10月15日前提交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 

   3、全国就业训练营(2009年11月上旬)。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共80名,分为8组,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分配到相关合作企业进行轮岗实习,企业设置适当工作任务由各小组完成。选手须把就业训练营任务完成情况在自我展示PPT中表现出来。

    4、全国总决赛(2009年11月下旬)。选手根据就业训练营情况重新制作PPT自我展示,专家现场打分(占总决赛成绩50%);评委现场分配任务,80名选手分为8组,以两两PK、小组晋级方式完成比赛,评委根据每队及每人任务完成情况决定小组胜负和个人成绩(占总决赛成绩50%)。最终以选手总决赛期间累计积分和现场评委打分情况决出总决赛优胜选手及被用人单位录用选手名单。

   五、活动规则及说明

   1、各参赛同学必须认真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参赛作品主题是参赛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从专业、就业、职业等方面进行个人职业规划设计。参赛作品提交材料包括个人职业规划作品A4书面稿及其PPT电子版。 

 2、参赛作品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赛作品必须有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所在高校、年级、专业、性别、联系电话、E-MAIL等相关信息。

   (2)作品内容至少包括:自我认知、自我定位、环境分析、短中长期职业生涯目标设定、实施行动计划制定、评估和反馈等。 

   (3)作品可选用Word、Excel、PPT进行制作。

   (4)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大方美观,创意新颖,能充分体现个性而不落俗套,能充分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能充分展现职场新人的职业形象。

   (5)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励。

   3、个人职业规划作品的评比标准:

   以参赛同学的个人职业规划作品A4书面稿及其PPT电子版为主要评选标的,个人人才测评情况、个人简历作为辅助评选标的。以思想性、创新性、真实性为主要评比标准,淡化文学性、艺术性。获奖入选作品要求步骤完整、表述清楚、分析到位、目标明确、层次分明、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个人职业规划作品的具体评比标准:

    (1)可行性:规划有事实依据,符合本人个性特征,并非是美好幻想或不着边的梦想;无抄袭。(30�)

   (2)完整性:需包括"自我分析、需求分析、确定职业目标、可行性规划方案、详细的行动计划方案、评估调整措施"等方面内容。(30�)

   (3)适时性:对未来的主要活动、行动及将来的职业目标,有比较科学的安排。(10�)

   (4)连续性:职业生涯的每个发展阶段有连贯性衔接。(10�)

   (5)适应性:根据可变因素,设定规划弹性和适应性。(20�)

    4、参赛作品统一由各高校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提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需提交参赛作品的书面文档A4及其PPT各一套。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六、奖项设置

  1、全省大赛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奖金 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4名,奖金6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全省大赛评出福建省十佳大学生"职业规划之星"。

   2、全省大赛获奖同学将获得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届时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都将在本次活动支持网站、有关报纸和校园海报上公布。

   3、颁奖典礼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活动要求

    1、各高校要积极做好大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校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条幅等途径在校内广泛宣传、发布活动信息,确保在校大学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发动本校大学生踊跃参加本次活动,并组织做好本校初赛。

   2、各高校要结合本次活动和本校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

   3、本次大赛活动不收报名费、参赛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晋级省级复赛和全国总结赛的选手有关旅差费由选手所在高校负担。

   4、各高校大学生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了解活动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383041、87383043;联系人:陈希佳、韩海;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邮编350001)。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电话:0591- 87674626;联系人:范德昌;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邮编350001)。

    E-mail:zhiyeguihua@163.com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