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17       1557

一、常见问题解答

1.就业推荐表有什么作用?

就业推荐表是由学院出具给应届毕业生的推介证明材料,是毕业生求职时的必备资料,也是部分城市人事部门审批接收毕业生的必需材料,如厦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2.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有什么好处?

1)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法律合约。

2)是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程序是怎样的?

1)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式四份,不得借用或转借给他人。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3)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部分城市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等地。

5)学校审核就业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4.如何办理完整的就业手续?

除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

1)若用人单位为市(区)属单位的,就业协议书须加盖该市(地区)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的印章。

2)若用人单位是省属单位,就业协议书须加盖省、厅、局委人事部门印章。

3)若用人单位为市高新开发区单位,就业协议书须经该市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保障局同意签章。

4)若为非公有性质公司,就业协议书须有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的签章。

5)有部分省和计划单列市,如广州、深圳、厦门、北京、上海、天津、珠海等市,无论到任何的用人单位,须经过当地人事部门的同意。(上海必须为高教局同意,天津市必须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同意)。

5.就业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

报到证的用途主要包括: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档案、户口转递。

3)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6.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方案制定前(每年约为61左右)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到福建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

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后落实就业单位、或要求改派的,由学院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开具证明,毕业生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厅办理。
7.已派遣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已派遣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未转正定职)因故与单位解除了就业协议,并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以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前毕业生需先办理好解约手续,并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具体要求请参见相关办事流程)

8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

1)行政、事业单位。

2)县级以上人事局、县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

3)大型国有企业。

9.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的一般是外企或民营企业,如果毕业生确实想去该单位工作可采取如下办法:

1)到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咨询能否接收。

2)把户口和档案关系放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10.毕业生档案、户口是如何转递的?转递的依据是什么?

毕业生档案由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负责整理,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左右由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  

档案的转递依据分为两种情况:

1)持《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报到证》上的就业的单位,经中国邮政EMS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2)持《待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其生源地,经中国邮政EMS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在县(市)人事局。福建省以外的毕业生档案投递地址,是根据当年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具体规定概要参见第六部分)

毕业生户口则由学工部统一到厦大派出所按《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办理(待就业毕业生户口一律迁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毕业生离校时在辅导员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  

11.如何查询毕业生的档案去向?

毕业生可以登录学院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在档案查询系统输入学号、姓名即可以查询。一般情况下每年8月初就可查询到当年毕业生的档案去向。

若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未接收到个人档案,可通过中国邮政EMS单号向档案接收单位查明个人档案邮寄情况。邮政EMS单号信息只保存一年,一年后销毁,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后一年内查询档案,若超过一年后则无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