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申请须知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5       102


毕业生职业见习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企业提供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让待就业的毕业生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工作的实践性活动,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其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为主要目的。

一、参加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符合厦门生源界定范畴。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厦门生源普通教育待就业毕业生

二、见习政策及待遇

1、职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半年。

3、职业见习待遇:从2011年7月1日起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日55元(每月1650元),其中财政拨付的各类见习补贴标准为每日45元,见习单位承担的补贴标准为每日10元,以上补贴每月按30日计发。

4、职业见习补贴发放方式:职业见习期间,用人单位须按标准逐月垫付生活补贴给见习学员,待职业见习结束后再由单位统一向人事、劳动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三、见习申请方式及服务

1、邮件申请:有见习意愿的厦门生源可填写《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意向表》,并将该表发到zyjx008@163.com,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部将根据毕业生意向推荐给相关见习单位。

2、配套服务:通过邮件申请且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可加入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部专属QQ群。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将为群里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为期一年的毕业生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信息、招考信息,免费技能培训信息、IT实训信息、两次以上就业(见习)推荐机会等服务。

 

附件:

1.《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