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首次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创业计划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末扶持1万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5万人就业。
《意见》首次引入“青年大学生”概念,将扶持群体由原先“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由“毕业两年内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由“已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宁、来宁创业的所有大学生”,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意见》的实施重点着眼于创业项目、资金、场地等大学生初始创业时的关键难题,由南京市人事局、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每年评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项目给予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其中遴选出20个特别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除了资助优秀创业项目,政府还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将根据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解决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载体的问题。
《意见》规定,对在宁初始创业入住创业园区项目的青年大学生,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并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江萍介绍说,《意见》还按照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无偿配套支持争取(最多不超过10万元),多渠道、多范围争取社会各方资金支持,降低融资风险。
江萍表示:“政府还通过一定的培训经费补贴和在宁大学生参加创业实训期间的生活补贴,建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让更多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意见》首次引入“青年大学生”概念,将扶持群体由原先“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由“毕业两年内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由“已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宁、来宁创业的所有大学生”,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意见》的实施重点着眼于创业项目、资金、场地等大学生初始创业时的关键难题,由南京市人事局、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每年评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项目给予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其中遴选出20个特别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除了资助优秀创业项目,政府还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将根据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解决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载体的问题。
《意见》规定,对在宁初始创业入住创业园区项目的青年大学生,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并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江萍介绍说,《意见》还按照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无偿配套支持争取(最多不超过10万元),多渠道、多范围争取社会各方资金支持,降低融资风险。
江萍表示:“政府还通过一定的培训经费补贴和在宁大学生参加创业实训期间的生活补贴,建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让更多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