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获悉,今年我省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此次省级资助拟扶持5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每个将给予3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目前,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依照规定,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我省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另外,申报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注册时在毕业3年内,至今年7月20日已经营2年以内(含2年)的,也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可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可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在我省创业的,可参照我省已离校毕业生按照创业地申报。此外,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省级资助,申报人也可直接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申报。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查询详情、下载填写申报表格,按上述渠道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进展及评审结果可到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查询。
联系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7812781;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4层;电子邮箱:fjsbyscy@163.com。
依照规定,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我省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另外,申报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注册时在毕业3年内,至今年7月20日已经营2年以内(含2年)的,也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可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可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在我省创业的,可参照我省已离校毕业生按照创业地申报。此外,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省级资助,申报人也可直接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申报。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查询详情、下载填写申报表格,按上述渠道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进展及评审结果可到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查询。
联系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7812781;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4层;电子邮箱:fjsbys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