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毕业生落户指南:毕业生派遣期延至3年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2017-04-05       441


  今年将有4万余名青岛籍大学生毕业,青岛市即将迎来毕业生报到落户高峰。昨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进入7月份以来,每天都有几百名毕业生到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泰山路35号)咨询、办理落户或报到手续,青岛市人社局昨日还发布了“毕业生落户指南”,学生和家长可以按程序办理各项手续,如有疑问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查询,也可电话咨询0532―68611001。

  省外高校毕业须注册

  青岛生源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首页 “用户登录”处,用个人账号、密码进入个人页面点击 “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其中,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网上报到后,须持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需咨询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若为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先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点击“毕业生注册”注册个人信息,注册信息后第二天,可用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页面完成报到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及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未就业须开落户通知书

  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时,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通过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报到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通知书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的落户,接收单位通过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派遣到单位报到的,须持有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驻青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毕业证书、单位落户证明信,以及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通知书。

  毕业生派遣期延至3年

  毕业后又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先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二次派遣手续。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毕业生需持原单位解约证明、新单位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到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据了解,自2012年起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期延长至3年,改派期也延长至3年,3年内可改派2次。派遣期内毕业生不需要办理失业证,若派遣期内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后,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派遣手续即可。若毕业生超出派遣期后落实就业单位的,需要先办理失业手续,再与新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将个人档案转至新单位。 

  外地专科生落户看年限

  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在派遣期内与七区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若户口在毕业学校的,需毕业后先将户口落回原籍再办理签约改派手续)。毕业生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聘用满3年后,用人单位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满3年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3年的“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审核后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落户证明信》到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据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是办理报到落户、二次派遣、改派等就业手续必备的材料,毕业生应妥善保管。

  应届生档案10月起可查

  为了能让青岛生源毕业生及时准确地查询到档案流向,要对每一份档案进行校对、信息录入、编号,然后整理入库。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档案,可于10月8日开始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并办理档案转递。对于因入伍、专升本、考研及已就业或政审等情况急需提取档案的毕业生,青岛市人社局也采取了预登记手续,即:毕业生可先向发出档案一方索要档案发出时间(年月日)及机要号或快递号,然后拨打68611008进行预登记,待档案接收后,工作人员将及时告知毕业生。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青岛生源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无接收单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报到的,档案应由毕业学校通过机要或邮政部门的EMS渠道发至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人社局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

  另外,2010年毕业生已超出派遣期,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档案已转至户籍所在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可于2012年7月25日后通过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去向,也可拨打户籍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