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1.非在编工勤岗位(出纳兼文书)1名
2.工作地点:厦门市档案馆(湖滨北路80号)
二、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雇用人员义务;愿意承担出纳兼文书工作;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本市户籍,一旦录用能马上上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历、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者优先;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在厦门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条件及报名事项。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述证件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当场核对后返还;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3.填写《厦门市档案馆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中照片与所提交照片应为同一照片;
4.个人简历一份;工作经历需有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资格证、职称原件和复印件。
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1月17日(星期五)
上午8:30 --11:30,下午15:00 --17:00。
(四)报名地点
厦门市档案馆(湖滨北路80号3楼313室)
(五)考试资格初审
该出纳岗位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对每一位报名对象的报名表内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查。
(六)考试方式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3人以上,组织进行考试。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对象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其他报名人员不再回复。
(七)体检及录用
综合相关条件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体检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择优录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统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市财政局核定的非在编工勤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