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位毕业生: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现就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2025届省内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注:1.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2.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属地人社部门一次性支付。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申领流程为:毕业生申请→大数据校验比对资格情况→院校审核学历条件→校内公示→人社部门确认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同级财政拨付资金后由人社部门发放到毕业生个人社保银行卡账户。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1月4日-11月19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请按网站界面相关指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本批次资格审核将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完成,无需线上提交证明材料。手机号作为注册登录账号和接收审核短信使用,补贴发放前请勿随意注销或者切换手机号。请勿多人共用同一浏览器进行申请,避免造成申请信息覆盖。申请中遇到技术问题可拨打0591-87540939。
注:如系统校验显示未通过,本批次将无法提交申请,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3),根据另行通知办理申请(预计时间2025年4月-6月)。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申请操作手册和佐证材料清单
(二)学校审核(11月4日-11月22日)
1.院校审核。11月4日起,各院校需同步登录审核系统(网址:http://220.160.52.58/)对系统校验通过申请人进行审核,11月22日前将审核结果系统提交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和新增符合条件人员,将在2025年4至6月进行申请审核)。
2.公示。各院校将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申请人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前将学校正式公函(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比对情况、公示情况)以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统计表》(详见附件)书面上报所在地人社部门。
(三)终审、发放(2024年12月-2025年2月)
各地人社部门将对申请情况进行终审,并于12月5日前确认辖区内各院校审核、公示材料后,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出资金额度申请,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及时审核额度申请并做好资金保障,由各地人社部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其他说明
审核通过后,还需在学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确认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各地资金拨付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
如还未加入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群的同学,可加入qq群:791867129(2群)、646785716(1群已满),进群请备注学号-姓名。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大家可致电0596-6288331咨询,或到主三-816详询。
附件:
附件1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18号)
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4日